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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柯大跟巴先生也開始寫Blog,我真的要宣佈:Blog,真的紅了。就跟電腦、手機一樣,這個網路的衍生產品該寫進人類發展史。

通常要判斷一個產品,或者是一部連續劇是不是真的紅了,我通常從身邊的人開始觀察起。比如,中午放飯時間,一臉正經的工程師同事,或是兒子已讀大學的媽媽經理都知道韓劇男主角最後會失明,也都看過大長今,幾乎可以下定結論,「韓」流真的來了;如果五個朋友有三個已經買了iPod(另外兩個可能買iPod Nano),大多數人也都不會把「iTune」發音成「哀飩」,Apple真的賺死了。

剛開始玩ICQ的時候,線上可以打招呼的朋友大概小貓兩三隻,後來朋友漸漸變多,但好景不常,MSN祭出卡哇伊小圖攻勢,還有簡單好用的介面,ICQ越來越少人有人上線,到最後,連我自己都不開。現在,新同事老同事、高中老師小學同學、路上認識、愛人、前女友、爸爸媽媽老姐小弟都可能在MSN的聯絡名單中。

更早一輪被淘汰的是BBS。以前大家都會掛在BBS上丟水球,現在的好友列表只剩下自己,跟一個幾乎想不起來是誰的陌生暱稱。

我知道Blog終究會紅,就好像MSN終究消滅ICQ。兩年前,還在跑新聞時候,就有很多前輩已經樂在其中,那時候,Blog字眼偶而在新聞裡出現。其實也不過一年前,我還在跟朋友解釋什麼是部落格,短短時間,Blog Hosting Service出現在每一個入口網站中;Google也買了Blogger;規模盛大的第一屆華文部落格大賽選出經典部落格,評審甚至要寫更多文字讚賞落選的遺珠部落格。

先不談國外早紅透的部落格服務。這一年多以來,光是中文部落格就一個接著一個開張。早期Blog鄉村、憂鬱馬戲團、Oui-Blog的光環漸漸卸下,先是有無名小站50MB相簿大容量向網路遊民招手,接著樂多網誌後發,彈性個人化設定空間,加上入口網站穩定維運的優勢也吸引不少網路移民,甚至還有變形體,用手機也可以寫M-Blog。比起早期要拜讀Movable Type完全手冊才知道該如何在網路出版自己的文字,現在的Blog平易近人了不少。

當產品變得很簡單,接下來就是要有人氣,才會口耳相傳,先紅了,才有機會讓人有樣學樣。光是這一點,我覺得,已在全世界串起數千萬數億個人際圈的MSN Spaces,最後一定贏得Blog戰爭(雖然介面不怎漂亮又難用)。

道理很簡單,用MSN的人80%會上癮,一天沒上線,就像手機關機沒有安全感;不在虛擬世界出現,好像不存在。當MSN跟牙線一樣是生活必需品,變成另一種生活聚落,那些每天總在暱稱上推敲妳的心情,或是聞到一丁點八卦息就會很興奮的人,看到黃色小花就有更深入接觸的機會,不用找網頁連結,每天上線,他們就直接進了你的Blog,偷窺你的一切。

更正,偷窺你想露給他們看的一切。

下次注意看看妳的聯絡人名單,越來越多黃色小花正在每一個暱稱前旋轉,就像對妳拋媚眼。在我的名單中,130位聯絡人80%都種了小花。其中,還有兩位讓我看到他們的Blog很驚訝,覺得用Blog抒情很彆扭的仁兄,也開始在MSN Spaces對大家說話。

用Blog說話是種溝通藝術,每一篇書寫都有主題,又掺了些企圖,也許有特別的期待,也可能設定了對象,比幾個字的暱稱更有想像空間,埋了更多的訊息。(當然,也有很嚴肅很學術很正經八百的Blog,或者是像做夢般囈語般,看三秒鐘就會逃跑的Blog,這邊指的Blog是正常人的Blog

這時候,要借一下三島由紀夫的「假面的告白」形容,告白不是真的告白;假面不是自己,但可能是最真實的自己。雖然還是看不懂三島先生的告白,要透徹論定Blog之於社會學、人類學影響的論述也太難,不過,Blog真的很好玩,至少能從不同於言語的方式聆聽另一個人,又能滿足人性原始偷窺慾望,何樂不為?

親愛的朋友們,大家努力寫用力寫,一起用Blog吵死這世界寫Blog不一定非得是文藝美少女或文藝青年。但千萬不要像幾年前,大家瘋迷做「烘培雞」,寫了幾頁我是誰,還有星座跟興趣,交交作業就放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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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avelord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